當年快遞愛情的青澀的禹哲
或是最愛還是你深情的禹哲

禹哲一直是大家心目中最理想的愛情大使


現在禹哲希望大家寫下自己或身邊週遭愛在一起的愛情故事,讓所有喜歡禹哲的朋友們都可以愛在一起!

禹哲將會每週選出一篇最打動他的愛情故事,在他的部落格中做為鼓勵和寫下他的感覺喔!
活動結束後禹哲還會選出一名幸運兒與禹哲親密相見喔!


活動時間
2007/09/28~2007/10/18 23:59:59
2007/10/31公佈得獎名單於娛樂線部落格中。


參加資格
1.不限男女擁有PIXNET痞客邦帳號。
2.贈品寄送限台、彭、金馬地區會員,海外會員如欲得獎,請與客服聯繫確認回郵郵資。


參加步驟
步驟一:登入痞客邦帳號後,至部落格後台管理中,選擇發表新文章。

步驟二:勾選我要參加活動,選擇項目《唐禹哲愛在一起音樂愛情故事》,文章標題訂為「愛在一起音樂愛情故事」。

步驟三:在文章內文處,貼上下方音樂播放器語法(切勿使用進階編輯器),開始寫你的愛在一起音樂愛情故
(字數限1500字內)
點我複製

步驟四:預覽文章看一下愛在一起的音樂播放器是否出現,確認完畢後,按下發表文章,至娛樂線部落格中看看你的文章是否出現了吧!


活動獎品
最愛在一起獎
由禹哲選出最合意的文章一篇,將可與禹哲親密相見。
※詳細見面方式與時間將依照娛樂線與得獎者聯繫。

最愛人氣獎
發表的音樂愛情故事在娛樂線部落格中,人氣第一名的文章作者,娛樂線將會把故事改寫成為禹哲第二張專輯的歌詞喔!

禹哲每週最愛獎
禹哲將會選出每週最佳的一篇文章,發表於他的部落格中,並寫下感想表示鼓勵。
(限禹哲D-Club小圈圈會員觀看)

凡參加者都有機會獲得以下贈品
 簽名海報x10
 簽名單曲x10
 簽名照片x10


特別注意:如經查證故事為他人所作,非參加者原創文章,主辦單位將取消資格,不另行通知,如重複投稿、文章標題有誤
、內文未有音樂播放器者,亦將取消資格,主辦單位將直接刪除文章,不另行通知。

領獎方式
贈品寄送限台、彭、金馬地區會員,海外會員如欲得獎,請與客服聯繫確認回郵郵資。
以下兩種領取方式,如需要現場領取請先與我們連絡確認
1.郵寄:
獎項包含單曲與海報,將會以折疊方式寄送,若不希望海報有摺痕之網友,請親至PIXNET領取贈品;郵寄部份PIXNET將於得獎者公佈之公佈寄送日統一以平信寄出,將會依照您申請PIXNET時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為主,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,如需要以掛號者請於領獎日前與PIXNET聯繫,並以附回郵方式寄給PIXNET。
2.現場領取:
請於得獎者公佈之公佈獎品寄送日前來電02-2500-7358分機2899/ 2867,確認領獎時間,並於截止日前至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6F-A PIXNET領取贈品;時間為每周一至五11:am~18:00pm,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以證明為獲獎者本人。

注意事項
1. 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,所有資料皆會保密,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。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。
2.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、補寄。
3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資格;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  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6.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7.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獎品將以一般掛號郵件寄出。
8.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9.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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